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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坭秘书实务讲坛第四讲——企业秘书法治思维及其养成

    2018529日(周二)下午230分,赤坭秘书实务讲坛第四讲在2406课室举行。本次讲坛盛情邀请了广东培正学院法学系陈化琴老师为同学们做了主题为企业秘书法治思维及其养成---秘书学专业法治教育专题”的学术讲座。1517级秘书学专业学生,秘书学教师范振华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陈老师运用幽默生动的语言串联当下的时事新闻,带领各位在场的秘书学子思考如何去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去做一个尊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秘书,同时在秘书进行程序性工作期间,作为离权力最近的人,如何去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

    陈老师首先从“秘书”职业的要求与定位展开探索。她认为,作为秘书所要辅助的领导在法律意识上是需要更高一层的,所以秘书要具备一种协助领导走好自己的法律建设道路的能力。相对于公权力而言,企业作为普通商事主体,享有权利的保障。而作为私主体内部,企业有自己的组成机构,企业管理者和普通员工形成一种权力关系,或者类似于执政者,应该具有法律价值思维、程序思维和理性思维。作为营利性企业的秘书,要做好法治思维的培养工作,用法律来解决利益之间的冲突。领导的权威,企业的性质,这两者相结合就是企业秘书法治思维养成的界定与必要。法治思维不同于法律思维,相于法律思维,法治思维主体更多,作用领域更广,判断标准也更合理。而且这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治”,法治思维是一种法律治理行为的思维,有法律思维的人就少了这个。这也是企业秘书所需形成的是法治思维,而不是法律思维的原因。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养成法治思维的重要性,陈老师列举了“红黄蓝幼儿园”、“鸿药酒”、“真功夫纠纷”三个鲜明的案例,使大家明白在社会上作为一个秘书,以及在生活中作为一个公民具备法治思维的必要。讲座中,陈老师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适用的行业

    讲座尾声,开展了现场问答环节。陈老师对学生其中一个问题——“如何体现这个‘善’的制度”进行了耐心且详细的回答。

   “这是现今仍旧很大的一个问题。人作为一个物种,为活得更好、活得更自由,所有的行为便指向人权、指向社会,觉得要有一种正义、一种公平,觉得这行为是要合法的、是遵循章程的。倘若制度达到这种方向,这就是一种‘善’的制度。”

    答复完毕,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以表达对陈老师精彩演说的感谢,场讲座气氛热烈,互动频繁,受到了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秘书学运营中心 黄丽莎)